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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精神,根据法治绵阳建设《实施方案》和《决定》,为进一步推进科技城法治示范区创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充分发挥法治微电影在法治宣传中的积极作用,绵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绵阳市文广新局、绵阳市司法局、绵阳市文联、中国网微电影频道、四川省微电影协会联盟决定联合举办“法治中国.美丽绵阳”第三届中国(绵阳)科技城法治微电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
法治中国·美丽绵阳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绵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
绵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绵阳市司法局
绵阳市文化艺术界联合会
绵阳市涪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联合主办:中国网微电影频道
四川省微电影协会联盟
承办单位:绵阳市涪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宣传部
绵阳市涪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
绵阳市涪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绵阳微电影协会
绵阳市电影协会
绵阳市涪城区电影电视家协会
协办单位:香港微电影学会、河北省微电影协会、辽宁省工商联微电影协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微电影协会、安徽省微电影协会、河南省微电影协会、福建省微电影行业协会、广东省微电影产业联盟、天津微电影产业基地、渭南市微电影协会、邯郸市微电影协会、江门市微电影协会、东莞市微电影协会、贵阳市微电影协会、攀枝花市微电影协会、南充市电影微电影协会、眉山市微电影协会等。
三、领导机构
顾 问:张学民 绵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组 长:邹若力 绵阳市委秘书长、市依法治市办主任
何长鹰 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张廷伟 市委副秘书长、市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
胡 科 绵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苏 杰 绵阳市司法局局长
马培松 绵阳市文化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成 员:各县市区委副书记、宣传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绵阳市涪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
五、活动内容
(一)主竞赛单元
以“法治中国·美丽绵阳”为主题,开展系列优秀剧本征集,评选优秀法治微电影(影视)作品。
(二)“一种关注”单元
以“重温党的辉煌历史,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共谱中国梦绵阳感恩篇章”为主题,开展“5·12”抗震救灾感动你(我)系列剧本征集评选活动,“5·12”抗震救灾励志(感恩)影视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防震减灾科教影视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
(三)系列活动
1.法治文艺节目征集评选活动;
2.法治微电影展播活动;
3.法治宣传工作论坛;
4.大赛颁奖盛典。
六、荣誉设置
本次大赛设以下荣誉,分别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并颁发荣誉证书,最佳人气奖不影响参加其他荣誉角逐。
(一)主竞赛单元
最佳法治影片1名资金补助10000 元
优秀法治影片2名资金补助6000元
入围法治影片5名资金补助2000元
最佳法治公益广告1名资金补助2000元
最佳法治宣传片1名资金补助2000元
最佳人气影片1名资金补助2000元
最佳创意影片1名资金补助2000 元
最佳公益片1名资金补助2000元
最佳摄影影片1名资金补助2000元
最佳编剧影片1名资金补助2000 元
优秀剧本3名资金补助 5000元
最佳制片人1名资金补助1000元
最佳剪辑1名资金补助1000 元
最佳女演员1名资金补助1000 元
最佳男演员1名资金补助1000 元
最佳男配角1名资金补助500元
最佳女配角1名资金补助500元
优秀演员5名资金补助200 元
(二)“一种关注”单元
“5·12”抗震救灾感动你(我)优秀剧本 3名 3000元
“5·12”抗震救灾优秀影片 2名 2000元
防震减灾优秀科教片 1名 1000元
另设最佳微视频、最佳传播影片、最佳视觉效果、优秀组织单位等其他荣誉。其他荣誉以颁奖盛典为准、资金补助税费自理。
七、参赛报送方式
(一)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进行征集。全国各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均可自愿向承办单位申报参赛。
(二)参评作品须标明作品片名、类别、时长、制片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填报报名表(附件2),以U盘、光碟或网络云盘的形式报送至组委会。文字材料寄送至: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北段62号西蜀名居三期A2幢绵阳微电影协会。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mk7637@qq.com。报名表点击下载:中国(绵阳)科技城法治微电影大赛报名表格 附件2下载。
联系人:杨伟(0816)2767637 18981117637
八、作品报送要求及大赛评选程序
一、内容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和深刻的法治教育意义。
2.结合新法新规的颁布、修改和施行,重点宣传民法总则、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提高新法新规的知晓度,为新法新规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3.倡导网络空间法治化理念,传播中国好网民理念,宣传互联网相关法律知识和文明上网常识,提升全社会的网络素养,兴网络文明之风。
4.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以点带面,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5.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普治并举,推动全民守法,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情况。
6.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宣传重建美好家园的突出成绩和精神风貌,全景展现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伟大历程。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动画、微电影、微视频、纪录片、宣传片、公益广告。
2.作品时长:微电影、纪录片、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20分钟;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画、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格式统一为MPEG,作品要求必须为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的高清作品;超过时长或分辨率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仅做展示,不参加评奖。
3.其他要求:
参赛作品应为2016年1月以来拍摄制作的作品,以新拍摄作品为佳。第一届、第二届“中国科技城(绵阳)法治微电影”大赛的参赛作品,不得申报此次大赛。
参赛者提供的作品必须对作品的真实性负责。作品不能侵犯其他人肖像权、版权及其他权利,如有剽窃、抄袭或侵害第三人著作权的行为,一经查实,主办单位将取消该参赛者资格及追回所获荣誉。因参赛作品所引起的一切侵权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三、参赛剧本要求
1.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弘扬时代精神,反映法治主题的精彩故事。
2.构思巧妙,故事完整,彰显作家的创作个性和创作风格,具有较高的艺术品质。
3.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作品,投稿者本人拥有所有版权。严禁剽窃、抄袭,严禁一稿多投。涉嫌侵犯版权者,自行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后果。
4.剧本字数在10000字以内。剧本前面附主要人物小传和故事梗概。
5.具有一定的文学性,兼顾大众性、故事性和艺术性。
四、评选程序
1.启动(2017年11月-2017年12月)。主办单位下发文件,建立大赛专题网站、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明确参赛方式、参赛主体、作品要求、评选标准、评选要求、评选程序、颁奖时间、成果使用、报送方式、联系方式等活动细则。
2.报名(2017年12月-2018年3月)。各地各部门进行申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3.初评(2018年4月1日-4月15日)。通过细化分类,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进行初评筛选,拟选出100部作品在大赛专题网站进行网络投票。
4.网络投票(2018年4月15日-4月21日)。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将所有参赛作品在大赛专题网站以及其他网络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在大赛专题网站为本次活动搭建网络投票平台。社会公众可按投票要求为喜欢的作品进行投票,每个网络登录账号每天不超过10票。网络投票情况占最终评分的25%。
5.终审评定(2018年4月22日-5月初)。对公众投票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并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按公众投票占25%,专家评审组占75%的权重评选出最终的获奖作品。
6.颁奖、展示(2018年5月初)。评审结束后,将通过四川省司法厅官网、绵阳普法网、大赛专题网站、各部门官网、法治绵阳、法治涪城微博微信、中国网微电影频道、腾讯网、优酷网等媒体平台,择优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播。同时,用法治电影周、法治电影进社区等线下活动进行展播,并举行颁奖仪式。
九、职责分工
根据大赛活动工作实际,由绵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等相关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1.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大赛各项工作,协调市电视台、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等全媒体做好大赛各项活动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绵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绵阳市司法局:负责大赛具体协调落实工作。
3.绵阳市文广新局、绵阳市文联:负责大赛作品及文艺节目的评审推荐工作。
4.绵阳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大赛活动应急保障预案;大赛活动现场安保工作;大赛活动举办场所周边交通,确保安全有序。
5.绵阳市卫计局:负责大赛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6.绵阳市食药工质局:负责大赛活动餐饮安全监测。
7.绵阳市城管局:负责大赛活动的现场设置及场地保障工作。
8.绵阳市电业局:负责做好大赛活动保电工作。
9.绵阳市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绵阳微电影协会:负责大赛进区县(社区)活动方案制定、活动组织实施,组织推荐优秀影片参评工作。
10.涪城区委宣传部、涪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绵阳微电影协会:负责大赛颁奖盛典的具体策划实施。
11.绵阳市级各部门(单位):负责部分获奖代表和邀请嘉宾的对口指引、接待工作。
十、工作要求
“法治中国·美丽绵阳”第三届中国科技城(绵阳)法治微电影大赛,对总结交流法治建设成果经验,展示法治建设成效,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及时梳理总结相关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注意挖掘制作出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的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并按要求及时推荐报送。主办单位要发挥牵头和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单位要对所承担的活动逐一细化,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对活动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责任主体和工作效果等做好明确部署,对活动的每一阶段性工作都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并享有获奖作品的公益性永久使用权。凡提交作品参赛者,即被视为接受大赛规定的各项条款,承办单位将按照“活动细则”的有关要求对所有报送的作品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优秀作品可推荐参加全国、省级微电影作品相关征集展播活动。
绵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绵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绵阳市司法局、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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